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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六章,光环

小说:小邪僧作者:爱喝无糖可乐字数:4097更新时间 : 2021-09-27 00:16:00
  而恰恰丁廷岳就是有雄心壮志、想要大展宏图的逐鹿群雄其中之一。

  将先天丹贴身收好之后,有些醉醺醺地朝着自己的竹木小舍走去,这竹叶青喝完之后,还真的有些上头。

  自己就酒量很好,这二十几年的陈酿,就是不一样——劲大!

  不像烈酒入喉的那种烧刀子,侧重于绵长的后劲,让人觉得回味无穷。

  “主人,我有一种更好更快,能让你提升武学境界、大展宏图的途径。”

  凭空冒出的灵神子无比确定地说道。

  “除了信仰之力之外,还有什么?”

  “主角光环!”

  “我一直挺你说起这个,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?”

  丁廷岳非常感兴趣地问道,虽然不清不楚的,但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好东西。

  为什么李昌翼那个废物有,自己没有?

  “主人,在了解主角光环之前,你要清楚什么是天命之子!”

  “就是天地的儿子,整个世界都为他趋利避害,甚至是为他创造无数奇迹再现。”

  轻抚着下巴,回想起重生之前的一幕幕,不得不说李昌翼那运气的确如此,各种不可思议、不敢相信的事情。

  简直不合乎情理啊!

  而主角光环就是让那些事情变得合乎情理起来,别问严谨不严谨、合理不合理,异常不异常……

  因为它是“史上最强最逆天的光环”!

  都逆天了,合理严谨、异常正常的那些,还重要吗?

  主角光环能够不断地为主角创造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有利条件:桃花运、不死涅槃、机遇神运……

  好在丁廷岳也是天资聪慧之人,虽然觉得晦涩难懂,但还是最终将这奇异的知识信息给消化了。

  “窃取主角光环?”

  “对,呆在主角身边,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运窃运,直至将主角光环转移到主人的身上。”

  嘶,丁廷岳动心了,因为他重生之前也是所谓的“主角团”中的一人。

  怎么不知道李昌翼这个主角身上一系列不可思议的经历和变化,就单说武学境界,靠着灵神子所说的“开挂”等一系列机遇神运,硬是和自己这个“肝帝”和“氪佬”肩并肩了!

  简直恐怖如斯,这样的好东西谁不想要?

  “那么这主角光环的具体表现,能否详细地说一下?”

  灵神子点了点头,一挥手,在丁廷岳眼前浮现一道光幕:

  不死重生(涅槃重生光环)光环:生命力如同小强一样顽强,无论遇到什么绝境,近乎不死!

  而且一旦遇到机遇,便可咸鱼翻身,如同凤凰涅槃重生一般归来。

  机遇神运光环:被人追杀、跳下悬崖、习得神功,传奇一生的开始!

  能让宿主变得如同欧皇还要欧皇,气运逆天般强大、机遇连连,神运如宏,走个路都能遇到机遇,出个门都能遇到贵人……

  替死牺牲光环:此光环可以让宿主的朋友伙伴之类的之类的,心甘情愿地为主角付出一切,甚至是在主角生命遇到必死危机之时,觉得生无可恋!

  他们觉得为主角送死是他们唯一的人生意义,不要劝,劝了他们和你急!

  (但是此光环影响范围级别有限,对意志坚定者,关系不亲密的人等影响不大,发挥作用不大。)

  “混蛋!”

  看到这个光环,一向温润风度丁廷岳不由得破口大骂起来,以前就算他再怎么生气愤怒,也只是冷嘲热讽,现在他是真的生气了。

  当初朱温的第三子朱友贞进攻城池,霹雳神火炮、神火飞鸦等攻城之器一拥而上,打破了那个热闹好玩的夜市。

  自己当时不知道怎么了,竟然脑子一抽,给李昌翼挡箭矢去了!

  要不是身穿天蚕宝甲,不死也得脱层皮,竟然是因为这种光环的影响,真的是防不胜防啊。

  桃花后宫光环:可以给其主人带来难以想象的桃花运,吸引众多绝色佳人!

  让美女自此变痴女,而且心甘情愿为其奉献一切——心灵与肉体!

  最好的一点则是,不用担心后宫起火,尽情地向皇帝的后宫佳丽三千迈进吧!

  “主人,其实在这个方面上,你要比拥有主角光环的李昌翼还要强大。”

  灵神子连忙说道。

  “什么意思?”

  “难道我丁廷岳还要靠女人吃饭,我是吃软饭的那种人?”

  丁廷岳脸色阴沉地怒斥道。

  灵神子的话着实让他想起了一些不愉悦的事情,其父丁君浩是江湖之中的名列前茅的俊才,其母花婉然是武林之中数一数二的美人。

  自身不仅遗传了出类拔萃的资质和天赋,更有那卓尔不群的样貌和气质,通俗易懂的说就是长得太帅了!

  可谓之英俊潇洒、风力倜傥、一表人才……

  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男人爱美色女色,那么女人也会爱美男子。

  所以丁廷岳的女人缘很好,很容易获得异性的好感,所以招致一些嫉妒甚至是恨:“小白脸”、“吃软饭”……

  自己用的着吃软饭?

  家里的饭都吃不完!

  脸白又如何?那是父母生养的,自己和其它人相比,难道不够男子气概?

  说白了,那就是羡慕嫉妒恨,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。

  “不是的主人,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。”

  灵神子连忙解释道。

  “主人你在这方面有天生的优势之处,异性对你产生爱慕、喜欢等情绪,产生的信仰之力绝对滔滔不绝。”

  “况且主人你也说了,成大事者不拘小节,更是要不择手段,心黑手辣。”

  “只是让一些异性,对你产生爱慕之意,并不是别的。”

  有这种的天生优势,如果不加以利用的话,岂不是可惜了?

  丁廷岳轻抚着下巴,开始了权衡利弊、思索考虑,最终痛下决心——干!

  脑残智障光环:让主角面对的敌人极速降智,做出不可思议的蠢事,甚至如同二百五那样的白痴一般!

  (不过作用并非无敌,而是根据其主角的敌人的实力何智商呈反比例关系!越高,其发挥作用越小;反之亦然!)

  无敌克制光环:主角变得强悍无比、心细缜密,哪怕是敌人强悍无敌,能极大发挥克制作用,寻找薄弱之处,彻底杀死!

  ………………

  :    “这些光环,主人你都可以暗自窃取吸收,直至转化为自身的光环。”

  灵神子以一种无比蛊惑人心的声音诉说,惹得丁廷岳心中澎湃万千。

  有了那光幕的那些东西,那自己就是天地钟爱之人、天命之子,能轻而易举地攀临顶峰,岂不让人感到激动?

  “又要和那个废物做那些无聊至极的事情。”

  “还真是有些无趣啊,对了,如果他失去了主角光环,会如何?”

  灵神子回复道:“泯然众人矣,但大多数是遭到反噬,身死而亡。”

  “这么狠?”

  “狠辣无情才能成就大事,这也是为什么选择主人的原因。”

  “主人你算不上十恶不赦的奸邪恶人,但绝非善类,为奸雄枭雄一类人。”

  “你这对我的评价,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?”

  “不是夸大也不是贬低,而是真实。”灵神子如实说道。

  “噢,那我问你个问题,你是男还是女?”

  丁廷岳目光凝视着,笑着问道。

  “我是诞生的灵体,是中性的,非男非女。”

  “如果你是女,那绝对是最毒妇人心的蛇蝎美人;如果你是男,绝对也是无毒不丈夫的枭雄。”

  “而有你这样的辅佐我,绝对是强强联合,整个天下都被匍匐在我的脚下。”

  “什么天命之子,什么群雄逐鹿,什么袁天罡,都将化为灰烬,最终灰飞烟灭。”

  听着这豪情壮语,其实这才是最终抉择宿主的原因:奸雄枭雄可以,但必定是要有豪情壮志并为之奋进的那种。

  丁廷岳伸了一个懒腰,发出咔咔咔的骨头脆响之声,没有注意到灵神子脸颊之处的一抹浅浅的绯红。

  突然之间好像又想到了什么,嘴角一撇不由得露出一丝阴冷的笑容。

  “你说可以窃取他的主角光环,那么可不可以豪夺他的那些女人呢?”

  风盈儿的事情已经是放下了不假,但“兄弟妻、不客气”还是让他一直心存芥蒂,非常的膈应。

  风盈儿气自己心中没有她、不在意她,是夫妻两人之间的问题,你特么算哪根葱?

  就这还朋友,狗屁的好友?

  自己重生之前也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,可他呢?

  即使是最后的刀剑相向,也是因为他挡住了自己要争夺天下的步伐,是可忍孰不可忍。

  你既然“朋友妻、不客气”一个,那么自己就“朋友妻、不客气”全部吧!

  毕竟来而不往非礼也,这可是“君子”待客之客——星星之火必当燎原以复。

  于是开始回溯了一下记忆,李昌翼身边的女人都有谁呢?

  首先是他的青梅竹马的师妹、其实也算是义妹——胡梦秋,其次是他的红颜知己——宋雪儿,还有一个苗疆女娃娃。

  当然这三个,纯属是因为报复心理,才会下心思的。

  但是最后一个,则是他身为男人的征服欲作祟。

  毕竟那可是一位女皇陛下,颇有几分女帝武则天的气场风采,那一身龙袍可以这么说,比犹抱琵琶半遮面还要吸引诱惑。

  不过就是这么一位风华无双的女皇陛下,竟然和李昌翼那废物暧昧不清的,啧啧,绝对是主角光环作祟。

  毕竟都是三十岁的成熟女人了,又不是涉世未深、懵懂无知的二八年华的小姑娘,什么事情不懂、不明白?

  然而在李昌翼面前,宛如降智一般,变得如同少女怀春一样,甚至为了那个男人,竟然不惜与自己的哥哥决裂闹崩。

  真的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!

  前三个只是顺带着,最后一个丁廷岳是真的有心思,他是一个占有欲和征服欲极强的男人,怎么可能没有兴趣?

  那么既然有兴趣,那么就要付之行动。

  不仅可以报复李昌翼,更是能完成重生之前的愿望,一举两得,岂不美哉?

  “既然如此的话,百花宫之行就要延迟一些时间,名剑山庄,那可是梦开始的地方。”

  也是缘分开始的地方,不过现在则是复仇报复的时刻。

  李昌翼,无论是你的主角光环,还是你的女人,都将是我的。

  徽州古城,一处古色古城的古宅之中传出了刀剑相撞轰鸣之声,切磋较量虽然看着有些稚嫩,但能看出刀法却很娴熟。

  “翼哥哥,你输了,爹爹,是我赢了!”

  胡梦秋兴奋地扔掉手上的狭长横刀,一蹦一跳地朝着胡三公那里飞奔着。

  “不错,秋儿,不仅刀法修炼得不错,而且也突破到了中星位。”

  “那是,我可是跟聪明的,在武学的天赋上还是不错的。”

  胡三公责问道:“翼儿,你怎么回事?”

  “以前你都是胜过秋儿的,怎能到了中星位,就一直如此。”

  “义父,其实我不喜欢刀法,对《胡家刀法》也不没有兴趣。”

  “我不喜欢手中的唐刀,我喜欢百兵之君的剑,刚柔并济、吞吐自如、飘洒轻快、矫健优美……”

  一连说出多个剑的特点之后,估计最后一个才是真正的原因——总之就是帅!

  “义父,我以后能不能专门修炼剑法?”

  李昌翼满怀期待地问道。

  “这……”

  胡三公思索了一会儿之后,回答道:“可以,不过你能保持刚刚习武的那份激情和努力程度吗?”

  “绝对可以。”拍着胸膛保证道。

  “翼哥哥,那我们以后就可以一起刀剑乱舞了,你用剑,我用刀。”

  唐刀,真正的名字是横刀,不过在隋唐产生并兴起、直至现在还风靡盛行,也被称之为——唐刀:

  狭直刀身,小镡,可单手、双手持握的刀柄;刃口坚硬可以劈砍破甲,同时刀身韧性不变形、耐用。

  此刀在江湖武林之中可是极其的盛行,产生了不少名噪一时的刀客,几乎比得上一直占据第一位的剑客剑侠。

  也正是因为唐刀,所以江湖也被称之为刀光剑影的血腥江湖,比如大刀、环首刀之类的都是极少数江湖之人所用,它们这些武器一般都是在军队战场上盛行的。

  “大……大帅!”

  回到屋子里面的胡三公,看到那十几年不见的玄铁面具和那身黑衣,直接跪倒在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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