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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乔家大小姐

小说:秘藏大冒险作者:随风又随遇字数:3600更新时间 : 2021-01-01 03:28:00
10.3 2016

魔都郊外

这座漂亮的洋房,显眼的红砖墙,其上布满了密集的爬山虎和紫色的牵牛花,而外面由厚重的铁门将山庄与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,十分的宁静而深幽,令人心向往之。它坐落的地方,距离魔都不远,附近就是太湖,绿茵盎然,鸟语花香。此地距今百余年史,占地数千亩,完全可称之为大庄园。在其之中,一个大名鼎鼎的隐世高人,住在这里。人人尊这个高人为“沈老大”,凡是世界各地有头有脸的人,都喜欢与之结交,颇具名气,不仅仅因为他是世界闻名遐迩的冒险王王,从意大利黑手党,到中东的阿拉伯王子、欧洲皇室,没有不是他朋友的,而且他是一个传奇冒险家,上天入地,五湖四海,五大洲,七大洋,都有过他的身影,也因而积赞了惊人的财富,据说相当于好几个国家GDP总和。

更为传奇的是,沈老大拥有一个世界级的跨国巨头,足以影响许多的国家,受到了许多的人关注。不过,最近几年,沈老大并未出席过任何一次董事会、股东大会,宛若游离于这个集团之外,将罢免执行总裁的权利和公司的重要决策权全交授给其他人。然而沈氏集团的经营,四年以来,从未曾经历弹劾,反而如鱼得水,每次报表下来,都可以让董事们乐得合不拢嘴。

这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情,大佬级人物,隐退了,本是寻常事。但是这个新总裁,沈氏新一代掌门人,却是出乎意料的年轻,并且这个年轻的新星,是沈老大的唯一儿子,人称虎父无犬子,年仅二十六岁的集团少主,有着父亲遗传的干练和手腕,在刚接任公司的时候,他的年龄和资历,受到了无数元老的非议,无非是子承父业让人不满。

  然而短短四年,他充分展露了自己的商业天分和头脑,并且建立了他在这个帝国中无可取代的地位。

很多人想,沈氏可是历史悠久,几百年前就号称江南首富,传至今日,沈家众多的人,都窥视沈家家长之位,因此,作为沈家最受重视的年轻一辈,不免受到了很多人的嫉妒,嫉妒他的受宠。

其实,沈老大的眼中,长子固然值得重视,而他的宝贝小女儿,才是他最宝贝的沧海明珠。在这个斗争不断的世界,沈老大也好,天之骄子沈少主,他们最关心的就是那个聪慧、美丽、可爱的女孩,沈星悦了。

 传说中,沈老大已经先立下遗嘱将三分之二的财产指给沈星悦了,而作为哥哥,也是极力庇护自己的妹妹,在接下来的沈氏集团发展,沈星悦也是被考虑的第二人选。因此羡慕她的人无数,想要对她图谋不轨的也是无数。

然而沈星悦并不在意这些,她坚持对于考古学疯狂的爱好,并且很快展露了自己在考古界耀眼的光芒,早在她十几岁的时候,就撰写了关于中国上古文明的具体细节的探索,并且曾经获奖,因此成功破格入学剑桥大学。

所以,她自己安排着自己的路,一步一步,就那么走了下去

“哥,送你一个礼物,希望你喜欢?”

房门打开了,走进来一个约莫十八九岁的少女。说是少女,却也能说是一名成熟的女性,这张脸和这种气质,确切来说,介于少女和女性之间。还是那张美艳异常,不可昂视的面容,只是轮廓更加明晰。

伸出修长而雪白的左手,第三指带着一个戒指,顺着这只手,才看清楚了眼前的佳人,那般的衣红胜血,肤若羊脂,眸子也是明亮如星,凝视着他。

那明亮如星的眸子,如灿烂星河一般。

少女都是歪歪束着长发及腰,红衣掩映,黑发披散,美艳之中优雅横生。只有右侧的耳鬓结了一缕极细的小辫,以红线窜起来的红珊瑚珠坠角,却带了几分俏皮。护腕是施洛华水晶,长靴的小小装饰是金的,黑丝绒连衣裙上的腰带的小小装饰也是金的,袖子中藏着一把修长纤细的小刀,看样子,不是凡品。她抱着手臂,一脸似笑非笑,道:“这是精心挑选的一把匕首了,来,收下吧。”

她额心上方有一个小小的美人痣,犹如绽放的蔷薇,衬得脸庞更精致好看。而如烈焰般的红唇,强化了这份精致,使得她的好看达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高分。

“谢谢了,谢谢你的礼物。对了,小妹,最近我要离开一端时间,所以……”坐在沙发上的哥哥,他的目光,落在了拥有美丽双眸的妹妹沈星悦身上,“我已经安排了秋雨回来,陪伴你,怎么样?”

阳光通过纱窗,照在了少女的身上,阳光下的身影,修长纤瘦的身躯,似乎镀上了一层漂亮的光芒。她轻仰着精致的脸孔,双眼满是不满的神情,及腰如海藻般的漆黑长发随着吹进的风有意无意的飘动着。

  沈星悦撅起了嘴,作为东方女性,脸上仍然有着来自于外公的欧洲血统,栗色及腰的海藻般长发*漂亮好看得让人倾倒,衬托着那一双深邃的眼窝,却搭配了小巧的鼻子和精致的红唇。她的肤色是象牙般的白色,然而看起来年轻的脸上却没有在欧洲人面部常见的雀斑。

 “算了,我知道哥没有爸爸那个耐心,哥,你不是忙于公司啊?都没有时间,听我讲吗?”沈星悦嘟着嘴说道。

 他这个妹妹,也是极其聪明,一丝一毫都逃不过她的眼睛,不过过于聪明,也不是什么好事,柔弱的外表下令人猜不透的机敏,连阅历深厚的他,也看不透,“小妹,你最近是不是瞒着我,想自己一个人去冒险?”

他不由得叹气,爸爸对于小妹的溺爱是出了名,或许对自己这个小妹不是什么好事,明知道她偷偷去做危险的事情,也视而不见。虽然是这样想,他的大手,却不自觉地去摸了摸沈星悦的头发。其实他也是非常娇惯沈星悦的!记忆里,沈星悦要求的一切,他都不曾没有满足过。

沈星悦翻了翻手里的杂志,把它扔到一边,“对啊,我很想像老爸那样,走遍全世界,成为一名秘藏猎人。”

 沈星悦不是个顺从的女孩。她坚持自己的路线,有的时候几近固执。她不屑于父亲的背景,更不愿意接受父亲和哥哥的安排,与其老老实实,继承家业,不如自己去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,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,来的刺激,这是她想要的,虽然不是父亲想让她做的。

“成为一名秘藏猎人太冒险了,你知道父亲经历了多少危险吗?冒险,听起来很浪漫,其实真正经历起来,还不如在家里看电视舒服。”

他是不太欢迎小妹这个危险的想法,可是小妹不是容易说服的人,她有她自己的想法,“我就希望,像爸爸一样去冒险,什么都经历一次。”

还是拗不过小妹,他笑道:“你想去哪里,我可以安排一下,何必你自己一个人只身犯险,那样多不安全。”

 “我才不要你帮忙,那是作弊,我要靠我自己,对不对,哥。”

 他也起身,拿出了一个礼物,那是一个制作精美的首饰。那是一个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手镯,形状好像蛇头咬着蛇尾,而蛇的眼睛,则是一块散发着异常光芒的红宝石,仿佛那真的是蛇的眼睛,沈星悦一看,就被深深吸引了,难以从镯子上移开。

  他趁着沈星悦发呆,拉过她的纤纤玉手,给她戴上了这个手镯,“前几天,我去了一趟拍卖行,应邀准备参加一个上古文物展,这个展品不起眼,但是非常的漂亮,展览的主人,见我喜欢,就送给我了,顺带作为你的生日礼物。之前错过了你的生日,算是补给你的。

 沈星悦看着这个美丽的手镯,不由得发出了赞叹。这手镯确实不一般,这是她回来收到的最大礼物。

这手镯实在是太吸引了,特别是蛇的眼睛,仿佛就是真的,似乎就是自己的眼睛一样,让她倍感熟悉呢?

可能是错觉吧,毕竟这个手镯做的实再是棒极了。

“哥,那个上古文物展,能不能带我去呢?”沈星悦一听和文物有关的东西,就兴奋异常。

“其实那个人请我去,是想请我帮他参加一个冒险,可事情这么多,我本想婉拒。既然你想称为秘藏猎人,那么我就让你去了。”

哥哥的话,让沈星悦觉得很意外,从前他从来不允许她一个人行动,都坚持跟着她来,护她周全,现在却让她一个人去吗?她兴奋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,“谢谢哥哥,放心,我一定完成任务。”

“对了,带上明秋雨,他估计已经下飞机了。”

“什么,他回来了?什么时候,他不是一直在国外吗?”沈慕橙不由得昂起精致的头颅,面露惊讶。

……一辆凯迪拉克停在了这栋别墅的外面,从车门出来了一双修长的双腿,脚下踩着一双黑色的军靴,走出了一个高大的青年,白色的衬衫,随意穿着的黑色风衣,黑色紧身的长裤包裹着一双修长笔直的双腿,看上去却如此合宜,很简单的衣服,却是想为他量身定做一般。

青年摘下鼻梁上的黑色墨镜,似笑非笑的望着这个房子,好久没有回来了,他放下了行李,走向了大厅,迎面看见了沈星悦,望着许久未见的少女,看着微微发红的精致脸蛋,只觉得她,还是那么美,白暂的肌肤,如线条勾勒出的完美轮廓,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似乎多了分神圣,仿佛是上帝亲手雕刻的艺术品。

一阵微风吹过,海藻般的栗色长发在风中随意飘舞,白皙的肌肤就像刚刚剥皮新鲜的荔枝,充满了令人诱惑的新鲜感。头发反射着闪烁着细碎的光亮,仿若古希腊的美神维纳斯,精致深刻棱角分明。

 那一双眼睛,最惹人怜爱的,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,眼角却微微上扬,而显得妩媚,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的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情。

  曲线优美、轮廓清晰的侧脸,混合着东西方的不同神韵,优雅华美得让人神魂颠倒。鲜嫩红润唇部的菱形也勾勒出淡漠冷峻的嘴角弧度,微抿着,叫人猜不出这美丽少女此刻的心情。

“星悦,我回来了,怎么,看见我,不高兴吗?”

明秋雨张开了手臂,高兴地看着沈星悦。

沈星悦给予了温暖的汇报,以及一个甜甜的笑容,那精致的五官带着与身俱来的温暖气质,让人陶醉,那细细的眉宇仿若天然雕刻般,又让人迷恋不已,不得不停下脚步欣赏。

然后他们分开了,沈星悦一边呼出了温暖的气息,一边说道:“我还以为你在埃及呢,这么快回来了,放弃你考古学家的梦想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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