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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很强的敌人

小说:大凰横刀行作者:小明殿下字数:3134更新时间 : 2020-09-05 21:02:35
  商队渐去渐远。

  山林里重归平静。

  不多久,一只秃鹰发现了树下的三具尸首,盘旋几周,确认无大碍后,一个俯冲,啄向尸体。

  另一棵大树后,藏着一匹灰狼,灰狼血口一张,咬在了秃鹰背上。秃鹰惨叫着扑腾起来,发出尖厉的声音,灰狼死咬不放,毛羽沾染着血水飞散一地。

  灰狼将断气的秃鹰往树后一甩,十来只小狼崽探出了脑袋,细细闻了起来。灰狼要利用这三具尸体,捕获更多的猎物,养活整个狼群,不远处的草丛里,还匍匐着三匹母狼在盯梢。

  江湖跟野兽的世界十分相似,弱肉强食,尔虞我诈。

  连小远从官府领了两千铜钱,沉甸甸的。

  半山上重伤等死的三个恶匪,他实在是没力气再折返回去了取下脑袋了。山溪里躺着的那几人,被石灰水烧得模糊稀烂,也没兴趣去鼓捣。

  况且那昏死过去的阿飞,沉得像头死猪,要不是刚好有个上百人的大商队返回东陵城,管事的好心搭了一程,连小远真的想把阿飞就这么丢在树林里。两人被安排在靠后的一辆空车上,小远这才有功夫把身上的两包米黄色药粉,胡乱拍在了阿飞最深的几个伤口上,草草包扎一番,给阿飞吊了小半条命,回到了城里。

  这米黄色药粉,一共才五包,是临出门前族老偷偷塞给自己的,是族里最上等的创伤外用药。战祁头时自己用了一包,这死猪阿飞却用了两包,还剩两包,想想就肉痛。

  昨夜给阿飞请了个东陵城有名的外伤大夫,大夫倒也识趣,没有过问太多,焦头烂额忙了一宿,给阿飞抹上一层黑乎乎的药膏,包扎得像个大粽子,又留下一大包药草后,拿了五百铜钱便脚步漂浮地往家里赶。

  小远在城里逛了一天,挑选了五把做工精良的飞刀和十把普通飞刀,一一藏在了宽大的袖袍里。又采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物料、衣服、吃食,共计五百铜钱。

  剩下的一千铜钱,三七分。

  但是小远总隐隐感觉自己有点亏。那两颗夜明珠暂时不能出手,得换个地方。

  两天后,阿飞醒了过来,一口气吃了五张猪油大饼,一只荷香叫花鸡。

  第三天,阿飞嚷嚷着要下地,都快憋死了。

  傍晚,两人换了身新衣裳,连小远蓝色绸缎大袖袍,阿飞黑衣红巾,从那个小庙,走向了城里的灯红酒绿。

  阿飞步伐还有些不稳,路上碰到了几个去采买胭脂水粉的富家美娇娘,被一阵暴喝。

  阿飞缩着头,涨红着脸,连连道歉。

  不过那些小娘子身上的味道,真的很好闻,很舒服。

  两人又来到那个半旧面馆,坐到了角落里头的桌子。这次点了十二个馒头,一大锅香气四溢的海鲜汤,几个开胃小菜,一盆米饭,两壶椰果酒。

  阿飞像个饿死鬼,刚刚塞完两个馒头,又扯着一只比巴掌还大的海蟹对付了起来。

  小远不紧不慢,按着之前的习惯,盛了一碗海鲜汤,一口一口吃着馒头。

  阿飞笑小远像外面买胭脂的小娘们。

  小远没理他,倒是感觉有人在偷偷瞄着自己这边,但他捕捉不到窥视的目光来自何人。

  应该是个高手。比自己高很多的高手。

  不多时,那种恍如针芒般的窥视感便消失了。

  阿飞从小就喜欢偷“剑山”几个段家阿叔的酒喝,大阿叔的酒醇厚而回味无穷,二叔的酒清淡寡味,三叔的酒初尝平平无奇,半刻后却荡气回肠,当然,偷酒也没少挨揍便是。他认为酒是人世间极为精彩的东西,三个叔叔的酒他都不喜欢喝,倒是王大厨自酿的普通烈酒,阿飞喝得最是过瘾。王大厨向来是抿一口酒,吃一夹小菜,阿飞则是一口一口灌下去,随后肠子肚子里面像是有一把刀子,在来回翻滚,那劲头甚是过瘾。

  阿飞一壶椰果酒下肚,已是微醺,开始说着满口胡话,过来搂抱着小远,劝起酒来。

  小远一向酒不沾唇,他要时刻保持着头脑的清醒,只喝清汤清茶。

  “酒穿肠而乱性,还是少喝为妙。”小远偏过了头,躲了躲阿飞呼着酒气的嘴脸。

  “清茶淡水,未免也太过乏味,而江湖是那么的精彩。”阿飞摆摆手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果酒,手有点发抖,果酒洒了一小片在桌上,弥漫着诱人的椰香。

  “很多人走江湖,一觉睡去,就再也醒不来了。”小远缓缓撕下一片馒头,递进嘴里。

  “你砍了我一刀!”阿飞不是笨人,不再与小远扯那什么之乎者也,却是不怒不燥、轻描淡写的来了这么一句话,便把小远给唬住了。

  小远犹豫再三,终究是接过了阿飞手中的酒,仰头,一口灌了下去。

  江湖上,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处事原则。有的人无肉不欢,有的人好色如命,有的人练武如痴。无论是好人坏人,只要实力足够强大,皆可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
  最后,脸颊微红的小远,扛着满身酒气的阿飞回到了小庙。

  夜里,阿飞做了个梦。梦里有许多美娇娘,她们罗裳半解,笑得花枝招展,她们拉着阿飞的手,让阿飞帮她们画眉涂粉,滑嫩的香肤像是醉甜的椰果酒,不断在阿飞那晒得黝黑的身子上摩挲着。

  美娇娘捏着阿飞的脸,抚摸着阿飞的耳朵,阿飞东躲西藏。

  少年被逼得急了,搂过一位美娘子,啪地一下打在了大屁股上。

  你们的先生没教过你们吗?何老说过,男女当授受不亲,非礼勿视,来而不往非君子也。

  阿飞说着梦话,手脚胡乱动着。

  小远皱了皱眉,脑袋里袭来阵阵果酒的余劲,嗡嗡作响。他今晚处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状态,竟然喝了两杯酒,记得后院处有一口井,他起身走了出去,打一桶清凉的井水,洗洗脸散散酒气也好。

  神秘,是一种奇怪的感官知觉。

  有人说,黑色的夜,是充满神秘的。也有人说,难以琢磨、千滋百味的女性胴体,才是这天下间最神秘莫测的东西。

  一个神秘的白衣人,无声无息的走到了城郭外,上半身挂满了拇指粗大的锁链,眼神冷峻,他驻足望了一眼,前面两里地有一个小庙。

  “你想跟我抢功?”一名拿着两把鬼头镰刀的络腮大汉,从天而降,拦在了白衣人跟前。

  “白送死。”白衣人冷冷吐出三个字,话音化作一道霜寒,传向络腮大汉。

  “哦?我杀生罗汉要杀的人,这偌大的东陵城城主也保不住!”大汉一咧嘴,挥舞起两把黑色镰刀,刮起一阵黑色旋风,砍杀向白衣人。

  旋风刮在锁链上,响起一阵密集的金属交鸣。

  “真烦。”白衣人上身牢牢捆锁着的精钢锁链,竟然全数崩裂断开,一双手如同闪电般探出,穿越过舞成一片的黑镰锋芒,直取大汉面门。

  “你的手,怎么会…...”映入大汉双瞳的,是白衣人一双如同草原上最最凶恶嗜血的狼王般的绿色瞳孔。

  白衣人不是中原人,不过这无关紧要。

  大汉浑身上下被一双闪着刺眼白光的手照得灿白,随着啪嚓一声闷响,大汉被撕成了两半。

  白衣人滴血未沾,上半身依旧锁链紧闭,双手也一直被束缚在怀里,刚才的杀人,来去太快,仿佛只是一段幻影。

  他是个危险的怪人。

  他继续走向小庙。

  “你是谁?”小远洗了把脸,神清气爽不少,却被眼前这突然出现的白衣怪人,吓出了一身冷汗。他敢打赌,这次遇到的绝对是个高手。

  “如果你要拦着,便是买一送一。”白衣人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蓝袍少年,似乎没见过。

  买一送一?他要杀的人是阿飞?

  “你是个聪明人,我也想做一个聪明人,那肯定很过瘾。”白衣人一步便跨到了小远面前,他可以清晰地感到对方的鼻息。

  小远却捕捉不到白衣人的任何气息,他像是一具没有呼吸、没有体味、没有心脉跳动的木偶,会杀人的那种。

  “要杀像我这样的人,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。”小远藏在袖袍里的手,死死地捏着两把飞刀,就连那件东西,也处在随时激发状态。他一步不退,背后已被汗水打湿一大片。

  “有难度,才有趣。何况,你我不过咫尺之间,你再聪明,也会被我一击所杀。”白衣人眼睛开始扫向小远的袖袍。

  “只有咫尺的距离吗?可惜今晚我喝了酒,脑子不太清醒,可否让我再想想?”小远感觉不到怪人身上的杀气。

  “可以,等你清醒了,我再杀你,这样你能更加感受到伤口的痛。”白衣人明白眼前这个少年在故弄玄虚,他期待能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情。

  “你为什么要杀他?”

  “他是你什么人?”

  小远与怪人一前一后互问一句。良久,两人都没有作答。

  白衣人的双瞳开始闪着幽绿的光,小远每一个毛孔都能清晰地感觉到浓烈的杀意在波动。

  对方会以什么方式进攻过来呢?他上半身的锁链又藏着什么古怪?该死的,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对策都做不了。这如草原疾风般刮来的杀意,使人快要窒息一般,这次要输了吗?阿飞那蠢货今天非要喝酒,不过加上他,清醒的两人一齐对敌,结局也一样吧?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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