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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5章 第 205 章

小说:女商(大清药丸)作者:南方赤火字数:0更新时间 : 2022-10-03 01:59:11
林广福慌忙退后两步,  脸上挂着讨好的微笑,将那《送女帖》双手奉上:“王掌柜,王老爷,  人找回来了,  那个……价钱还按原先的算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王掌柜”还在留意四周的风水,  没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广福凑上去:“掌柜老爷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摔得晕头转向,一睁眼,看清了“送女帖”上的小字:“……无力赡养,愿将亲生女一口,  名唤林八妹,送养于人……道光某年生,锁骨下有痣……作价白银二十两,  任由改名,  将来长大成人,  任从择配,  不得反悔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末了还有个小红手印。显然是林玉婵“病死”之前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觉得世界真魔幻。十五岁的姑娘,花一般年纪,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,在文书上用的量词是“一口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王掌柜”弯下腰,仔细看她的脸和身材,  又抽出耳后一杆笔,拨了拨她头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货不对板,太瘦了!”他不满地说,  “原以为你家风水好,  能养出水灵灵的女仔,现在这叫什么?福相全没了,不值二十两了,  最多十两!”

        林广福愤恨地瞪了女儿一眼,咬牙说:“她怎么就生病了呢!”

        接着他仰起脸,悲戚道:“掌柜的,您体谅体谅小人,要不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,谁忍心骨肉分离?八妹是小人最疼的乖女,往日里体格健壮,只是生了场病,这才略微瘦了。只消吃几顿饱饭,保准肥回去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十一两,不能再多。”王掌柜正眼没看林广福,鼻子里哼出声,“这年头大脚妹仔哪个能卖到十一两?你知足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妹仔就是广东话里的丫环。林广福忙道:“脚可以缠的,你们随便缠!她不怕痛!——只是十一两太少,这女仔还有个弟弟,也许久没吃饱饭了,掌柜的可怜见!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揉着脑袋爬起来,冷眼看着自己亲爹丑态百出的还价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买家也不客气。他叫王全,听口吻是一家大茶叶铺的掌柜,按理说应该不差钱,但却也锱铢必较,把她浑身上下挑出几十样毛病,好像白送都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广福见她醒了,如临大敌地抄起地上一根木棍,咬牙狞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想跑?哼,我已向衙门报备,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,跑到洋人那,旁人只知你是我林广福的女儿,也会把你送返我手里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不是威胁,是常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大清,子女是父母的私产。就算她逃出去打工,不管被谁发现了,都会热心将她送回原生家庭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流亡做黑户,被官府察觉,就成罪犯。白天那个“擅离原籍”、示众充军的倒霉鬼就是前车之鉴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清的伦理价值观当头砸下。林玉婵一颗心飞快下沉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林广福不死,她就是跟这个大烟鬼绑定的财产。要卖要杀随意,跟奴婢也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是商铺掌柜,下次可能就是青楼老鸨。起码这掌柜的看起来对她没有恶心的意图。

        抱着这个想法,她安静看戏,直到双方把价格谈到十五两。林广福拿到银子,双眼发光,明明大热天,他却好似寒冷,双□□替在地上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八……八妹,以后你就是齐府的妹仔了,你要保重身体,听话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心不在焉地嘱咐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林玉婵冷淡地打断,“别忘了找你儿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十五两银子十五年养恩,这具先天不足的皮囊从此换个主人,全程没她反抗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广福美滋滋点头,银子往怀里一揣,出门往烟馆的方向跑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全鄙夷地啐了一口,转头看到旁边的衙役,一张脸立刻拉出笑纹,塞给他一个装茶叶的小纸包,笑嘻嘻地说了些“辛苦”、“费心”之类的套话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吩咐林玉婵:“傻站着干什么?走啦!”

        苏敏官等在府衙外面的十字路口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让渣甸大班先走,自己很负责地“等一下”。等了半天不见林玉婵出来,只好百无聊赖地阅读墙上的悬赏告示。

        忽然看到一个瘦骨嶙峋的大烟鬼从小门里出来,跑得飞快,留下一个手舞足蹈的背影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林玉婵走了出来。不过她不是一个人,身边跟了几个大男人押送,其中一个油腻腻戴眼镜的,不住催她快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出来的是那个衙役。他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簇新的茶叶包儿,撕掉外面一层油纸,放在鼻子底下闻闻,满意地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衙役走后,苏敏官若无其事上前,弯腰拾起那张包茶叶的纸。

        纸面上印着商铺的名号:德丰。

        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广告:十三行公所外贸茗茶,量大质优,专供外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十三行?”苏敏官忽然轻声冷笑,将那油纸揉成一团,“不入流的小铺子,也敢自称十三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十三行是广州的传奇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康熙到嘉庆的百余年间,广州城都是大清国唯一的外贸港口,素有“天子南库”之称。所有的外贸生意都被数家持有官方牌照的商行所垄断。这些商行不多不少十三家,称为十三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广州最辉煌的时代。这些精明的粤商,尽管排在“士农工商”的传统儒家社会等级之末,但却把持着欧美财团在远东的经济命脉,积累下富可敌国的财力。他们通晓外语,对外国政局了如指掌,紫禁城里的西洋珠宝珍玩多数为他们所采办。甚至洋人行商见了他们都要恭敬三分,为着他们所代表的巨额的东方财富。

        有诗云:洋船争出是官商,十字门开向二洋。五丝八丝广缎好,银钱堆满十三行。

        繁华至极,便容易沦为虚妄。随着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崛起,以及洋商实力的节节攀升,十三行做生意愈发吃力。再加上官府变本加厉的压榨,还有几场莫名的天灾人祸……看似光鲜的商行一个接一个的资不抵债,成了摇摇欲坠的空壳。

        鸦片战争成了压垮十三行的最后一棵稻草。《南京条约》签订以后,清政府被迫开放多口通商,广州不再拥有外贸垄断的地位,洋人可以随意选择生意伙伴,十三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,纷纷解散破产,倒在了珠江之畔。

        觊觎着十三行留下的真空,无数野心勃勃的商人乘虚而入。齐崇礼齐老爷便是其中一员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靠着一百两银子的积蓄白手起家,靠给洋人卖茶,积攒下巨额家业,自立门户,名为“德丰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规模当然比不上当年的十三行。但眼下的广州商界浮名虚夸,家家自称是十三行传人。反正真正的十三行后人死的死,走的走,没法跳出来打假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跟着王全,来到了位于西关之外的齐府。

        民谚云:东村、西俏、南富、北贫。说的是小小一城之内,风土人情、富庶贫瘠,都大有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西关之地为广州新贵聚居,一排排整洁簇新的大屋林立,齐府是其中最大最宽敞的一栋。

        花岗岩装嵌的大门上明晃晃的挂着牌匾,上书“为国分忧”,落款是两广总督叶名琛。硬木门半开,后面另有趟栊门,由杯口粗的坤甸木制成,竖板上雕有讲究的博古花纹。

        墙上开了一道隐蔽的小门。门口守着个小厮,见了王全,笑着打招呼:“掌柜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全问:“老爷在府里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小厮答:“老爷出去做客未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全满意地点点头,回头命令林玉婵:“还不快进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依言进门,心里奇怪。怎么王全把她带来齐府,好像有意避着老爷似的?

        院内深深不知几进,日光从高高的天井洒入,被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,将窗格上繁复的木雕花饰照得锐利而丰满。水磨青砖光可鉴人,大屋两侧各有青云巷,槛窗装嵌着图案精美的彩色玻璃。

        电视剧都复原不出如此奢华的布局。林玉婵上辈子参观过的那些x家大院,跟这个一比就是经济适用房。

        广州城中西汇流,得风气之先。这些彩色玻璃明显是舶来的产物,就算是放在同时代的欧洲,也不失为艺术精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这房屋的主人似乎品味有限,岭南韵味的重工雕刻红木桌案和西洋高脚椅、西洋橱柜混搭在一起,每个角落都洋溢着“炫富”两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林玉婵上辈子工作的超市旁边,有个红木家具城,后来老板炒股爆仓跑路,里头的家具被员工低价甩卖,原价一万多两万多的家具,全都贴着几百几千块的标签,盛气凌人地堆在一块儿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跟现在齐府的模样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下人们训练有素地贴墙快走,身上都统一穿着闪闪发亮的绸衫。偶有妆容精致的女眷凭栏倚望,远远看到外男,迅速隐身不见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瞥见墙角一个扫帚,特别勤快地拿起来开始干活,让王全觉得钱没白花。

        上辈子父母亡故以后,也过了几年寄人篱下的生活。此时她对林广福的愤怒已经消化大半,眼下心态十分平和:好好干活,低调苟着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全却一把夺下扫帚,狠狠瞪她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憨货,乱扫扫走财气怎么办!来人,带她去洗干净,打扮打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立刻觉得没好事,警惕地问:“要我干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全奇怪地看了她一眼,好像在奇怪,一个花钱买来的物件怎么这么多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要我说多少遍?”他不耐烦,“伺候少爷是你的福分。再多话掌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:“……少爷?”

        不是买她来做妹仔干活的吗?

        这剧本又是哪来的?

        当前生存为第一要义,“宠婢之路”倒不是不能接受。她不打算抱牌坊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林玉婵飞快的回忆了一下,方才在府里见到的各路女眷,那些看起来像姨太太的美人,无一例外全是尖尖小脚,隐在宽敞的裙摆里几乎看不见,只有在缓行的时候才能露出绣鞋的一道边,倒是小巧美观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对于见惯了正常人脚的林玉婵来说,她们的那一双双金莲就显得很不真实,连带着整个人都看起来像是瓷娃娃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干活的妹仔佣妇,也有大部分都是小脚——在林玉婵的认知里,裹了小脚的古代女子应该都是寸步难行;可这些小脚妇女干活时却依旧伶俐快捷,只是行走的时候经常外八字,能坐下来干的活决不站着,说明走动时还是颇有不便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管怎样,要是她去伺候少爷,这双天足肯定是要“改进”一下的。那样不就成残废了?

        更别说,她生理年龄才十五岁,加上发育不良,现在身材近似小学生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太变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全忽然转身,推开一个朝他请安的小厮,摘下眼镜用衣襟使劲擦了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呀,说曹操曹操到。少爷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最中间的一颗人头格外显眼。他长得凶神恶煞,络腮胡子里浸满凝固的黑血,根根如刺。粗得吓人的辫子垂在空中,被风吹得缓缓飘荡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林玉婵睁眼之后看到的第一个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人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盯着那颗人头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    并非她有什么变态的爱好。实在是因为她自己也死掉了七八分,躺在满地尘沙里,眼珠和脖子都转不太动,一睁眼就跟那颗人头深情对视。

        挂着人头的木杆上,飘着一条破旧的白布,上书几个黑大字,昭告着此人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天地会匪首金兰鹤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意识涣散地想:“有这种名字的不应该是世外高人吗?怎么这么容易死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她浑身忽冷忽热,喘一口气用去半条命的力气。三魂七魄都在空中飘着,在金兰鹤金大侠的注视下,昏一会儿,醒一会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具躯体的主人大概已经赶着去投胎了。她不超过十五岁,头发稀黄散乱,瘦得皮包骨,衣衫破烂,露出细骨伶仃的手肘和脚踝。

        破碎的记忆像风中落叶,在她脑海里胡乱翻飞,想抓又抓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还是在广州城,但却又不是她记忆中的广州。人们说话的口音她也听得懂。她记起一些面目模糊的人,也许是家人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但关于这个社会和时代没有更多的信息了。原主的一生大概过得浑浑噩噩,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追求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围的人来来往往,对这个当街横死的病丫头见怪不怪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们身材矮小,脑后垂着细长的发辫,穿着看不出颜色的长袍短褂和肥大的裤子。裤脚处用袜布一层层束起来,勾勒出骨骼凸出的脚踝,伸进肥大的麻鞋里。但也有半数人没有袜子,打着赤脚,厚厚的脚板踩在坑洼的道路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零星的女人们含着胸,贴着墙根小步缓行,脚小得出奇,像尖尖的粽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偶尔一辆轿子嘎吱嘎吱地经过,窗帘微卷,露出半个黑油油的大拉翅。

        整个世界仿佛一部沉闷的默片,散发出一种奇怪而又熟悉的风貌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清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绝望地闭上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清穿和阿哥谈恋爱,她直接空降成街边伏尸。

        要完啊!

        金兰鹤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牛眼,悲悯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发现自己还没死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将她从土坑里拉了出来。动作不是很轻柔,她的脚磕到了坑边的碎石,也不觉得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啧,刚死,还是软的……哎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听起来是个年轻的后生。搬动她的时候,手背上被碎石划出几道血印,他轻声咬牙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想喊“我没死”,无奈连动嘴唇都没有力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看了看她的一脸死相,同情地说:“这里埋的都是刚杀头的会党,死后没人给上香的。你就算要扑街倒地,也不能选这种地方,到阎王那里说不清,知道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被阎王退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反正我不在广州混了,临走做个好事,给你挪个位置。阿妹,你是想去护城河西壕的小丘呢,还是想去镇海楼外的义冢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把辫子甩到脑后,左右看了看路,自作主张地做了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义冢吧。那对面有个点心铺。老板心善,每天让人去供几个烧包。你看你这么瘦,一辈子没吃过饱饭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说不出话。身边就是尸横遍野的乱葬岗,到处都是正法了的反贼尸体。这少年一个活人走进来,却是毫无惧色。和她说话的语气温柔沉静,浑不顾身边血流成河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背着褡裢,一副要远行的打扮。把褡裢往一侧拨了拨,将她往肩上一扛,扯跟绳子拴在自己腰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死我不要被活埋我要去医院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内心徒劳地喊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高高的木杆上,“天地会匪首金兰鹤”的脑袋随风摇晃,依旧牛眼圆睁,依依不舍地目送她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走的是一条偏僻的小路。杂乱的商铺开在路两旁,路边积着污浊的脏水。一队官兵敲锣经过,喊着什么:“窝藏会党余孽,与叛匪同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没人搭理他们。天气炎热,光着上身的民工站在树荫下大碗喝茶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听到路人的言语,模糊的声浪传入耳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这次剿灭天地会,得亏齐老爷出的兵丁和银子。否则就官府那点杂碎兵,嘿嘿……官商官商,齐老爷这次又要官升一级啦,宅子估计还得继续修,你们几个都机灵着些,马上就能来活干啦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嘿,后生仔,想不想赚银子?这里有个工头,给双倍价!来来,跟我来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听说没?德丰行詹兴洪的儿子今日摆百日宴。咱们讨个红包去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人人为着筋头巴脑的琐事忙碌,没人注意一个收尸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忽然一阵沉闷的钟声在头顶上响起。一幢石砌的教堂十分突兀地嵌在一群土坯小院之间。教堂门口排着一队衣衫褴褛的小孩,一个年老的西洋牧师正笑容可掬地捧来一碗碗粥,递到小孩手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感谢神的恩赐,原谅我的罪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上了年纪的牧师天生一副笑面,操着不流利的汉语,教小孩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孩子们急于吃粥,一个个囫囵吞枣地把那句话念了一遍,从牧师手里抢过粥,蹲在地上狼吞虎咽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一个孩子赤脚踩进水坑,一脚脏水溅了三尺高。牧师慌忙躲开,爱惜地检查自己的长袍。

        幸而长袍并未弄污。牧师这才重新笑起来,招呼孩子们吃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善举并没有引来多少赞誉。百姓们站得远远的,狐疑地看着那牧师,好像在打量一个人贩子。几个衣着光鲜的小孩看着那粥咽口水,立刻被家人拉着走远。

        忽然那牧师看到了负着林玉婵的那个少年,以为他也是来喝粥的,招呼了两句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不理会,目不斜视向前走。

        牧师这才看清他肩上扛着个“尸体”,吓了一跳,随后露出悲悯的神色,在胸口画了个十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愿这个可怜的灵魂安息。阿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冷笑一声,并不理会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玉婵觉得头脑昏沉,强烈的睡意一阵阵涌来。身体已经感觉不到冷热,偶尔意识漂浮,似乎升上半空,看到“自己”被人像驮个麻袋一样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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